氤氲之息清泉流响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风雨小说网www.mafatehaljinan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【后来刘邦因为仰慕信陵君,就跑到了梁国的首都大梁,古代出一次门跟今天出门可完全不一样了,那是千里迢迢山高水远,一路上不仅花钱多还路途遥远难行,刘邦小时候还是战国时期,大秦正在一统天下,兵荒马乱的世道一不小心碰见个乱兵山贼什么的很正常。

刘邦这种行为搁今天那指定是被父母玩命的揍的行为,不过刘邦也因此认识了信陵君的门客,也就是日后的张耳,当时陪同刘邦一起去的就是卢绾。

可以看得出来卢绾是最早跟刘邦共生死、同患难的。】

卢绾看着光幕中两个披荆斩棘联手同游的少年,眼里缓缓噙满了泪水。

那个时候多好啊……

怎么现如今,就变成了这样了呢?

刘邦也在扭头看卢绾,看到卢绾脸上的泪痕,刘邦哈哈大笑指着卢绾说道:“多大的人了居然还哭鼻子?堂堂当王的人物怎么能够哭鼻子呢?”

【刘邦对卢绾的宠爱还不止如此,刘邦造反了之后卢绾也跟着他一起造反,刘邦后来不是被项羽赶到汉中这个地方吗?

后来刘邦反攻成功之后马上就给了卢绾一个长安侯的爵位。

这可是当时秦帝国的首都咸阳,要知道,劳苦功高如韩信,萧何那个时候都没有封侯,可见刘邦对卢绾可以说是明目张胆的任人唯亲。

刘邦跟项羽死磕了四年,从始至终陪在他身边的还是卢绾,据司马迁的史记记载,这个时候卢绾的身份已经上至太尉了,太尉可是三公之一,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!

不仅如此,卢绾还可以自由进出刘邦的卧室,不用拘泥于任何礼节,刘邦有好衣服也会分给卢绾一份。

刘邦有好吃的还是会记着卢绾。

萧何曹参这些人,面见刘邦还得循规蹈矩,所谓至其亲信,莫及卢绾。

意思就是刘邦对卢绾,那都比他对自己的儿子还亲了。

公元前202年刘邦出兵把燕王臧荼干掉了之后,假模假样地对群臣问道:燕国缺的一个王,你们看派谁去合适啊?

大家伙都知道刘邦的心思,说起违心话那是一点都不脸红:太尉卢绾一直跟着您,论功劳,没有比太尉卢绾更大的了。

于是刘邦就顺水推舟把卢绾封为燕王了。

要知道汉初三杰萧何张良也只不过是封侯而已,韩信那个王还是在齐之时胁迫刘邦封的,刘邦因为这件事很明显记了韩信一辈子。】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综武:血刀老祖,我成了朝廷鹰犬

综武:血刀老祖,我成了朝廷鹰犬

龙羊鹿
++++++ ………. 徐华开局获得血刀老祖模板,又开启强取豪夺系统。 只要是他击败的敌人,就可以吸收对方一成功力。 ………. ………. ………. 徐华:“卧槽,陆地天人级武学?竟然一直藏在血刀之中?”
修仙 连载 42万字
明朝海盗王

明朝海盗王

三七二十
汪修齐,穿越到了明朝嘉靖年间,成了“五峰船主”汪直的儿子。 他凭借一颗七窍玲珑心和产品思维,助兴大明,封锁岛国,横扫东南亚,屠尽在美洲烧杀抢掠的欧美强盗,建立了全球新秩序,从此,这世界多了一位无冕之王。 万历皇帝:“圣王,世界那么大,带朕去看看!” 织田信长:“大人,再赐些时尚内衣给臣吧,臣喜欢蕾丝的。” 丰成秀吉:“只要大人喜欢,别说叫我猴子,就算做您的门下走狗,我也甘之如饴啊。” 英王伊丽莎白
修仙 连载 73万字
魔王非要当我魔后!

魔王非要当我魔后!

玉食锦衣
晋2022-08-23完结总书评数:3624当前被收藏数:13871文案:李幼安是个社畜,一天,一个系统告诉她,她是走错世界的魔王,必须回去统治魔界。一开始李幼安是拒绝的,后来意外死亡的李幼安:……人生要勇于挑战,大魔王什么的也不是不可以。结果穿越过去货不对板,魔界已经有七位伪魔王竞争上岗,只有一级的弱鸡李幼安看着七位高阶魔王:……但随后一看游戏面板。几个金灿灿的初始称号闪瞎了她的眼。【华夏儿女】
修仙 连载 46万字